万博体育漳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20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供销社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工作自觉。巡察意见反馈后,市供销社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3次、现场会1次、调度会2次,组织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万博体育全站ManBetX、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市供销社党组、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跟踪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由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主动跟进各科室(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全社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着力完善长效机制。注重把整改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与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结合,着力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内功”、推进发展的有利契机,力求直面问题,举一反三,夯实基础。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建立健全各类制度30余项,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规范工作、建章立制的长效机制,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
市供销社党组、主任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方案、重点问题、时间节点等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一是提高站位,形成整改合力。认真学习习总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员动员,上下联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定期、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对照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坚持举一反三、较真碰硬,要求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限期整改,共性突出问题建章立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加强统筹安排,确保整改实效。把整改工作纳入市供销社党组重要议事议程,与党纪学习教育、与年度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问题整改,深入供销集团、茶厂等企业研究推动整改落实,努力将整改的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变为加强市供销社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以工作实绩体现整改成效。
(1)加强学习调研。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发〔2015〕11号、闽委发〔2016〕6号和漳委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同时,加强对各县(区)供销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指导,跟踪掌握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和农资经营网点情况。(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2)制定工作方案。深入调查了解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情况,提出通过提升改造或开放办社方式进行解决的工作方案。目前已在漳浦县六鳌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成立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通过开放社形式依托漳州卖好菜供应链管理公司建设物流中心1个。(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
(3)抓好融合推进。指导各县(区)供销社加强农资经营网点建设,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农资经营网点567个,同比2022年增加140个,全市占比增长1.6%,其中推动114个农资经营网点融入“十百千”工程建设范围。(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实施“十百千”工程建设(在全市供销系统建设10个以上县级综合服务部仓储集配中心,100个以上乡镇综合服务中心,1000个以上村级综合服务社),计划2024年底新增36个农资经营网点纳入“十百千”工程建设范围,统筹整合资源,发挥保供促销作用。
(4)加强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向上争取补助资金194万元(其中:省级140万元、市级54万元),用于3个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漳浦县旧镇供销社、东山县西埔供销社、云霄县东厦供销社)、3个市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南靖县山城供销社、平和县九峰供销社、华安县高车供销社)项目建设。多次组织到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督导,目前3个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3个市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正按计划进行建设。(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跟踪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并逐步提高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覆盖面积比例。
(5)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规范(试行)》,印发《2024年度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工作要点》,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供销社,要求每月上报《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表》。2024年计划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1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1家的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
(6)强化技能培训。印发《漳州市供销社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农业技术培训计划》,分别在长泰、漳浦、华安3个县(区)开展土壤检测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及农产品品牌培育等服务三农方面的培训指导活动,参加的农民群众160人次,引领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7)全面摸底调研,掌握实际情况。印发《供销合作社系统直播电商数据汇总表》,收集汇总各县(区)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平台情况,摸清现状。(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8)改进服务方式,提升帮扶能力。印发《关于认线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供销社统计业务人员加强文件精神学习,提高运用信息技术帮农扶农能力;搭建漳州数字供销交易平台,截至2024年6月,数字供销平台交易额2300.79万元,新增服务网点111个,电商从业人数13人;总结2024年上半年电商工作,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引导、助推各县(区)供销社采用建设供销助农直播基地、开展直播带货等多种方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9)成立市农资发展协会。2024年3月新注册成立漳州农资发展协会,发挥市农资发展协会作用,对接2024年漳州市片仔癀草(学名:白凤菜)种植技术暨闽台农副产品推介会,做好白凤菜“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申报工作;先后2次参与农资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参与2024年第三届水产养殖(漳州)博览会、“一县一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等活动,努力成为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与纽带。(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10)指导县(区)供销社发展农资协会。结合民政部门对民间性质协会相关工作要求,出台《漳州市供销社关于农资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已成立的县级供销社农资协会要求尽快发挥作用,对条件还不成熟的县(区),引导鼓励加入市农资发展协会。截至目前,市农资发展协会已发展会员92个,覆盖县(区)12个。(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11)重新评估优化,找准发展定位。结合全市供销系统实际,组织对《漳州市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涉及的指标任务开展阶段性评估和调整优化,2024年6月重新修订印发执行,将规划目标量化、指标清单化,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确保如期完成发展目标。经核实,对时任信息统计科科长进行提醒谈线)加强核实核查,调整考核指标。组织对8家直属企业的营销情况进行核实,形成《关于直属企业2019-2022年营业收入目标差距的说明》,加强对直属企业的业务指导,结合实际,重新制定考核目标。(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13)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争先创优。认线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中获第二系列良好等次,实现排名往前递增5个名次。召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专题研讨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2024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研究市供销社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和提升措施。(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针对基层社“老、小、弱”问题长期未改变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
(14)拓展经营服务范围。2024年6月步文、郭坑两个基层社纳入漳州供销集团整合托管后,依托漳州供销集团下属漳供现代农业服务公司、漳供数字供销公司,在龙文区朝阳建立集采集配中心,为当地农民群众种植白凤菜等农作物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产销对接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下一步将把在龙文区开展供销业务情况纳入直属企业年度目标考评范围,并在龙文区建设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能力。(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15)加强指导和监督。结合实施“保供促销工程”,督促县(区)供销社开展经营业务,通过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基层社改造提升,推进基层社开展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自营业务,提高基层社自营比例。截至2024年10月,10个县区供销社均已开展经营业务,113个基层社开展经营业务45个、占比39.8%。(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
(16)健全基层党组织,把好企业发展方向。2024年6月成立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直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漳州供销集团改革发展。(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17)领会文件精神,优化对外投资模式。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6号)、《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调整优化对外投资合作模式,漳州供销集团就“金谷地”“润投”“天窗坪”三个项目与合作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整改方案,报市供销社党组研究同意后分类调整合作方式。(计划完成时间:计划2025年4月10日,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金谷地”项目,由供销集团与合作公司及省农资公司协商,拟重新调整签订合作协议,参与经营管理,降低投资风险,做到依法合规;“润投”项目,由供销集团与合作公司及多方股东协商,退出股权,撤回投资的10万元资本金;“天窗坪”项目,由供销集团与新茂泰等合作方协商,争取退出漳州天窗坪硒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撤回资本金。
(18)推动企业改革,拓展业务渠道。修订完善《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等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试行)》《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职责机构有关事项规定》等15项企业管理制度。漳州供销集团在漳州宾馆举办漳州市片仔癀草(学名:白凤菜)种植技术暨闽台农副产品推介会,在龙文区建立漳供农服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为白凤菜种植户销售鲜草33656.75元;与上海唯丰农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首期合作生物有机化肥166.3吨,制定“百万农资免费送,漳供农服在行动”活动方案;与华安县丰山镇签署乡村振兴服务共建战略合作协议,聚焦主责主业,拓展为农服务领域。2024年6月,将漳州茶厂、步文供销社、郭坑供销社委托供销集团管理,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4月10日,已完成)
(19)转变经营理念,培育非遗传承人。通过参加“一县一周”等展示展销活动,入驻漳州古城,采用“前厂”展示“后店”销售相结合模式,加大漳州茶厂“非遗”宣传力度,扩大品牌影响力,对生产经营模式进行调整,增加茶厂收入。截至目前,茶厂营业额19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9.7万元,比增81.86%。培育新生代的茶手艺人,目前已初步培养2名非遗传承人预选人选,其中茶厂林诗楠技能大师工作室被评为2024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4月10日,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提出茶厂新一轮责任制经营方案,促进漳州茶厂与漳供茶业公司业务融合,多渠道增加茶厂营业收入。通过传帮带和组织参加茶叶技能培训、技能竞赛、行业交流活动,解决人才断层难题,确保省级“非遗”传承后继有人。
(20)组织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关于“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业务工作能力。(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21)强化意识,严把工作流程。组织业务人员分析未及时下达资金原因,强化按时间节点、工作流程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意识。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漳州市“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分解下发程序要求。2024年3月省级保供促销专项资金下达后,已于2024年4月联合市财政局分解下达。(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22)核实掌握情况。经核实,2019年以来,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资金未下拨到建设单位共计430.460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17.5万元、市级112.9608万元。(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23)抓好督促落实。2024年6月对还未下达资金补助单位的县(区)财政局发出《关于抓紧拨付2019年以来省级、市级“保供促销”专项资金的函》。同时,督促相关县(区)供销社主动协调当地财政部门,按要求将相关专项资金尽快下达到资金补助单位。目前已督促下达沉淀资金共计204.5万元,其中,省级162万元、市级42.5万元。(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24)组织项目申报。印发《关于申报2024年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编制2024年合作发展基金年度预算安排方案,支持漳州供销集团人员培训提升项目2.1万元,加强直属企业为农服务能力建设。下一步将扶持步文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基金服务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作用。(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已完成)
(25)加强基金管理。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漳州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按管理办法加强基金管理的意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26)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召开党组会学习《漳州市委宣传部 漳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按照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27)组织中心组学习并开展集体研讨。组织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总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法治思想等相关内容进行重新学习。截至2024年6月,开展中心组学习10次、集体研讨6次。(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28)规范学习研讨内容。制定《2024年漳州市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讨内容,增强中心组学习效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29)调整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漳州市供销社党组关于调整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10日,已完成)
(30)开展专题培训。2024年6月25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各党支部共29人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1)强化保密观念。召开党组(扩大)会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国党党员网络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先后4次开展保密专题教育,组织学习保密法等相关内容,增强安全保密意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10日,已完成)
(32)落实保密制度。建立完善保密制度,规范办公计算机使用程序,巡察反馈会后立即按规定落实断网,对市供销社31台计算机分类制作标牌,规范建立登记台账。其中,互联网计算机13台、内部专用计算机18台。(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10日,已完成)
(33)修订完善管理办法。2024年6月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储补贴考核办法》,合理设置申报企业条件,让更多优质企业有资格参与化肥淡储工作,建立健全竞争机制。(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4)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完善申报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企业的公开渠道,通过海峡导报、漳州供销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开申报信息。2023-2024年度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确定承储企业5家。(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5)组织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学习《漳州市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漳州市市级化肥淡储补贴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提高业务工作能力。(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36)开展调查核实,依规抓好整改。经核查,2018-2023年度市供销社对承储企业检查结果与承储企业上报的数据误差值为1.25万吨,市供销社检查的结果与承储企业上报的数据均已完成年度储备任务数,依据管理考核办法可全额给予贴息补助。市龙鑫农贸公司2022年3月小化肥储量少321.72吨,优质肥储量超471.74吨,总承储量超150.02吨,该企业2022年4月上报时间为4月6日,2022年4月3日-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节,符合上报时间。根据管理考核办法有关“化肥淡储总量指标”规定,对单个品种储备量不达标但总量达标的情况进行扣分,缺乏精准依据。2024年6月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印发《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储补贴考核办法》中明确:“每月总存储任务量达标但其中子任务量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扣分采取累计制”,今后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检查内容和考核标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7)组织核查处置。召开承储企业工作部署会,要求各承储企业对2019-2023年每年3月份至次年9月份化肥销售去向作出书面说明。经核实,未发现各承储企业淡季商业储备计划内的化肥销往外地区或用于工业原料方面的情况。(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8)建立考核机制。联合市财政局制定《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储补贴考核办法》,将化肥销售去向纳入承储企业月报台账、市供销社检查内容和年度第三方审计考核范围,考核不合格企业取消下一年度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申报资格。(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9)组织开展学习。召开党组会学习《漳州市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漳州市供销社党组关于“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督促直属企业人员加强相关文件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40)建立长效机制。对直属企业2019年以来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和先施工后上党组会的项目进行核查。制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建设过程相关材料上报要严格按照《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等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试行)》规定执行,规范项目材料上报审核流程。经核实,对果品公司经理、法人代表蔡卫红同志予以诫勉(与“施工单位非中选公司问题”“项目评审不规范问题”一并处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41)核实项目情况。对直属企业2019年以来工程项目款结算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对存在未结算审核就支付全部款项、无计价依据增补工程款项问题的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市供销大楼改造升级项目工程自2022年9月开工至2022年11月竣工,由于工程负责人业务不熟、公司法人代表几经变更,在未对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核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将工程尾款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新增补的3.58万元为施工过程中增补的零星工程。经核实,对时任供销投资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批评教育。(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42)规范建设管理。制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供销集团项目执行部门要严格执行“自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起,勘察设计招标、预算、预算审核、招标施工(含聘请监理公司)至项目验收结算止,全过程跟踪管理,并接受供销集团与主管部门的监督与领导”“财务会计部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如资金结算拨付是否有验收,增补项目审批手续是否完整”等相关规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43)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对直属企业2019年以来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和对存在施工单位非中选公司问题的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制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建设施工过程必须指定专人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防止施工单位转价万博体育全站ManBetX、转包等不规范行为,规范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程序,杜绝发生工程项目外包、转包行为。经核实,对果品公司经理、法人代表蔡卫红同志予以诫勉(与“先施工后上党组会问题”“项目评审不规范问题”一并处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44)规范评审程序。对直属企业2019年以来工程项目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和对存在评审不规范问题的工程项目进行核查,要求直属企业要严格执行《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需要组织招投标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总原则,评审专家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定,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规定,规范项目招标评审程序。经核实,对果品公司经理、法人代表蔡卫红同志予以诫勉(与“先施工后上党组会问题”“施工单位非中选公司问题”一并处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45)开展排查整改。对直属企业零星修缮工程费支付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漳州供销集团、供销农资公司多支出的施工管理费0.434万元已全部收回。(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46)严格审核把关。要求直属企业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供销集团项目执行部门自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起。勘察设计招标、预算、预算审核、招标施工(含聘请监理公司)至项目验收结算止,全过程跟踪管理,并接受供销集团与主管部门的监督与领导”“财务会计部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工程项目经费管理的使用要求和审批权限,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47)规范工作流程。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保供促销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工作程序严谨规范。(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48)拓宽公开渠道。拓宽申报项目公示渠道,通过海峡导报、漳州供销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开申报信息。(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49)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召开党组会研究修订《漳州市“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资金使用范围。(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50)调整优化资金配比。调整省、市两级“保供促销工程”项目资金分配比例,2024年度省级项目资金中市供销社本级占25.2%、县(区)供销社占74.8%,市级项目资金中市供销社本级占42.4%、县(区)供销社占57.6%。(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51)加强后续跟踪督导。组织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及各县(区)供销社对项目建设的后期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强化对项目建设申报、审查及项目建设后检查指导,确保项目用途符合规定要求。督促直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改变保供促销项目用途,出租给不锈钢、铁制模具加工厂等非服农、务农经营行为要求作出承诺、期限整改。研究制定《漳州市供销社关于开展2025年省、市“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漳州市供销社“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日常监管办法》,规范项目申报程序,严格日常监管,确保专项资金按规定使用。(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52)修订完善管理办法。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时效,废止《市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漳财建〔2016〕75号)、《市惠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漳财建〔2017〕103号)、《漳州市“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漳财建〔2022〕33号)和《漳州市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漳供〔2021〕29号)、《漳州市市级化肥淡储补贴考核办法》(漳供〔2021〕30号)5份文件,重新修订《漳州市“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漳供〔2024〕26号)和《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储补贴考核办法〉的通知》(漳供〔2024〕25号),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53)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对外租赁(承包)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直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54)加强排查清理。对直属企业拖欠租金情况进行核查,掌握租金拖欠情况。对拖欠租金追讨分类实施、分步开展,通过协商、法律诉讼方式进行追讨,目前已收回租金15笔(涉及租金1213元),1笔按照法院判决书正在执行租金追讨(已追讨回租金2795元,剩余69205元还在执行中),1笔(涉及租金5000元)正在诉讼中,剩余2笔(涉及租金8294元)正在追讨中。(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法院判决书继续追讨租金,跟进诉讼进展情况;加大与租户沟通协商力度,争取追回拖欠租金。
(55)合理调整租金。向住建部门咨询漳州市公租房房租标准,本着尊重历史事实、维护安定稳定的原则,参照目前公租房相关规定,适当提高房产租金。(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4月10日,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参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漳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廉租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综〔2020〕42号)文件规定,合理调整租金。
(56)清理转租行为。对直属企业资产出租情况进行核查。漳州茶厂对被擅自转租的房产,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入户等方式与租户进行沟通协商。目前已清理转租房产21套及店面1间,剩余16套还在沟通协调中。步文供销社已收回超低租金涉及的房产。(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4月10日,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要求漳州茶厂加大转租房产清理力度,与租户重新签订租房合同,规范租赁约束条款。
(57)盘活闲置资产。拓宽资产招租渠道,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对外进行公开招租。(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4月10日,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闲置房产进行全面排查,综合评估资产价值、使用状况及盘活潜力,分类进行管理;对优质资产,通过公开招租、招标等方式,寻求租赁方或置换受让方,实现资产的有效利用;对部分老旧、落后但仍有改造价值的资产,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升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58)抓好排查整治。组织对直属企业资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健全台账登记。经排查,郭坑供销社2处存在安全隐患资产已移交郭坑镇人民政府拆除并签订房屋拆除权益保全管理协议,果品公司上街柑桔厂仓库已重新进行修缮。(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4月10日,未完成)
(59)学习程序规定。组织直属企业相关人员学习《漳州市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漳州市供销社党组关于“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掌握提交党组会研究有关程序规定。(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60)抓好建章立制。制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对外租赁(承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凡符合进入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资产租赁条件或固定资产年出租总额在限额以上,集团按程序提交市供销社党组会或社务会研究通过后实施;企业固定资产年出租总额在限额以下,资产运营部按程序提交集团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规范直属企业资产租赁程序。对直属企业2019年以来资产租赁应上党组会未上党组研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对时任供销投资公司经理、法人代表进行提醒谈话,对漳州茶厂厂长进行批评教育(与“装修工程项目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将竞标公司资质作为评分依据问题”一并处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61)加强学习教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学习漳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干部作风“问题”开展一线看作风识干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漳州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股长做派”“科长天大”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62)坚持边学边改。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漳州监狱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点实地参观学习,开展专题研讨1次,组织廉政教育6次,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修订印发《漳州市供销合作社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增加作风纪律方面扣分内容,细化奖惩规则,完善激励机制。组织对躺平思想严重,遇事能推就推、能躲就躲,推诿扯皮混日子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对时任业务指导科科长责令检查。(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63)分类分步清理。对直属企业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排查,分类摸清底数。经排查,10家直属企业应收债权共计300笔,涉及金额2289.57万元(其中,20年以内〈含20年〉应收债权83笔,涉及金额1539.62万元;20年以上应收债权217笔,涉及金额749.95万元)。根据排查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将直属企业部分应收债权作为首批清收对象,完成5家直属企业共计205.49万元债权清理。(计划完成时间:2027年4月10日,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要求供销集团根据归类整理情况,列出清单,咨询法律顾问,采取法律诉讼等确权措施开展追讨。
(64)开展自查自纠。对直属企业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郭坑供销社已收回违规发放的0.4万元高温补贴。经核实,对步文供销社主任(兼任郭坑供销社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与步文供销社“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一并处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65)提高业务能力。制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66)开展清理排查。对直属企业工资福利发放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收回直属企业相关人员违规多发的工资绩效。果品公司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为5名员工多发的3.07万元绩效工资(含超市供销社规定工资标准部分),目前3名员工已退回全部款项(计2.37万元),2名员工退还部分款项(计0.14万元)、余下部分(计0.56万元)分期退还。漳州茶厂原厂长、原党支部已将违规多发放的工资绩效1.14万元退还至茶厂指定账户。由于时任果品公司经理、法人代表已于2020年3月退休,时任漳州茶厂厂长、法人代表已于2022年3月退休,不予处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67)落实经费报支规定。召开党组(扩大)会并组织经办人员学习《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熟悉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2024年3月28日邀请漳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高级会计师黄金凤作《规范财务报销行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讲座,提升干部业务能力。2024年6月14日已按规定将转嫁的会议费3625元从市供销社退还漳州供销集团。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落实会议经费报支。(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68)核实情况,追回款项。组织对2019-2023年差旅费报支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实际共追回超额报销差旅费0.7374万元。(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69)组织学习,规范报销。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出差人员乘通工具等级标准的通知》《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差旅费报销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规范报销程序。(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70)落实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组织漳州供销集团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提高企业工会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71)返还工会经费。漳州供销集团(原供销投资公司)已将1257.2元工会经费返还供销投资公司工会,并完成相关账务调整。(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72)加强工会经费管理规定学习。组织工会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了解掌握工会政策法规,严格依规办事。(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73)核实工会会员费缴交情况。组织对市供销社机关工会会员费缴交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机关工会2名会员退休前分别欠4个月在职个人会费97元、2个月在职个人会费42元,合计欠会费139元已收回。(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10日,已完成)
(74)抓好排查整改。对直属企业工会福利发放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漳州茶厂工会为非工会会员所发放的工会福利为500元/人,2人合计发放1000元,均已收回。步文供销社为非工会会员发放的4981元工会福利已全部收回。经核实,对漳州茶厂工会主席进行提醒谈话处置,对步文供销社主任(兼任郭坑供销社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与郭坑供销社“违规发放高温补贴问题”一并处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75)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国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党漳州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漳州市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落实党组会集体决策前议题准备有关要求,会前加强调查研究和沟通酝酿,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76)转变经营合作理念。漳州供销集团已完成对市漳供茶业公司的股权优化,并签订《合资组建漳州市漳供茶业有限公司补充协议书》。(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77)落实依法决策程序。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习法治思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增强法治观念,掌握决策法定程序,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对该问题进行核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谈线月步文供销社和土产公司提出退出(变更)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申请。市供销社于2019年11月6日召开社务会及党组会对步文供销社、土产公司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事项进行研究,会议原则上同意土产公司和步文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权处置报告并由相关企业咨询业务主管部门后执行。相关企业已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进行有偿转让变更。(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78)把握政策规定。组织漳州供销集团学习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租金减免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对外租赁(承包)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完善直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执行力。(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79)强化工作措施。对直属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步文供销社已收回不符合减免政策的步文供销大厦东座三楼及四楼7.42万元租金。(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80)明确职责定位。制定《漳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印发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职责机构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理顺社企关系,明确漳州供销集团的主要职责和内设部门的具体职责。(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已完成)
(81)完善内控制度。制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等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试行)》《漳州茶厂茶叶原料采购管理制度(试行)》《漳州茶厂销售管理制度(试行)》《漳州茶厂仓库管控制度》等20多项内控制度,规范直属企业经营管理行为。茶厂已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用于往来款收支,2023年4月起全部使用网银转账进行茶叶款项结算,进一步规范货款结算方式。(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82)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4年3月组织对直属各党支部2023年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抓好整改。(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83)组织排查核实。加强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要求社有企业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修订印发《漳州市供销合作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组织对漳州市芗城区铭汇茶叶合作社及漳州龙文一枝春茶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当年漳州茶厂经市社相关科室同意后,成立漳州市芗城区铭汇茶叶合作社及漳州龙文一枝春茶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相关科室未按规定提交市社党组研究通过。因时任合作指导科科长已过世,不予处置。(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
(84)学习制度规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漳州市供销社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并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2021年以来,每年严格按规定开展廉政提醒谈线.
(86)加强专项监督检查。2024年“五一”节前组织对市供销社公车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市供销社发送工作提示函,督促市供销社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杜绝“车轮上的”。(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89)综合考察评价干部。修订完善《漳州市供销合作社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加强干部工作分析研判,着眼于把好干部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结合平时考核、现实表现和日常掌握情况,对干部的基本情况、个性特点、履职成效进行动态分析、综合考量,增强干部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93)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制定《漳州市供销合作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95)申请成立党组织。向漳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请示批复同意成立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将市供销社3名党员干部到供销集团兼职的党员关系转接至漳州市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2024年6月25日召开供销集团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集团党总支委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96)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修订完善《漳州市供销社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十条措施》,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让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向同行、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97)建立规范前置程序。制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等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重大决策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5月30日,已完成)
(98)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召开党组会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准确把握生活会制度执行的标准要求,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2024年5月21日党组、主任重新撰写2022年度生活会发言材料。(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99)组织业务培训。2024年5月28日组织15名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步骤、注意事项,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要求该名发展对象及时报送思想汇报,并对其重新进行政审。经核实,对机关党委会专职、一级主任科员进行提醒谈线.市供销社机关党委对下属党支部党费核定把关不严。
(101)核实上报困难党员情况。组织对直属企业党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每月缴纳一元或两元党费,未经党支部研究及机关党委批准问题进行核实。截至2024年6月30日,直属企业共有20名生活困难党员每月缴纳一元或两元党费,20名生活困难党员中有8名党员已将党组织关系转至社区、8名党员已退休(或待岗)按退休工资交纳、2名党员已故、2名党提出申请减免党费。经机关党委研究,同意2名困难党员按每月一元交纳党费。经核实,对原机关党委会一名二级主任科员进行提醒谈线日,已完成)(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分析原因,找准对策,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继续跟踪联系产权办理部门和税务、社保等部门,积极探索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途径,根据政策调整变化和企业实际逐步解决。(103)综合服务中心(原供销干校)于2024年4月15日完成对闽EJ8805轿车报废损益的账务处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4月30日,已完成)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动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
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不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从严从实从细推动整改落实万博体育全站ManBetX。
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抓好巡察成果应用,把长效整改与当前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相互促进。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持续深化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服务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供销社应有的作用。
四、巡察反馈问题及移交线日,市供销社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干部6名、直属企业干部6人,给予诫勉1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线人。
3.因违规发放高温补贴、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对步文供销社主任(兼任郭坑供销社主任)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6.因缺乏实事求是精神,规划一套落实一套问题,对时任信息统计科科长予以提醒谈线.因部分资产出租未上党组会研究问题,对时任供销投资公司经理、法人代表予以提醒谈线.因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对漳州茶厂工会主席予以提醒谈线.因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对时任人事教育科科长予以提醒谈线.因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对机关党委会专职、一级主任科员予以提醒谈线.因对下属党支部党费核定把关不严问题,对一名原机关党委会二级主任科员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2024年4月11日巡察反馈会后,市供销社于4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这次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4月24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各科室、各单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对照两个方面16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对问题整改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采取党组协调推进、分管领导督促落实、整改办公室跟踪督办的方式,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行工作例会制,汇报交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时序进行。
一)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学习习总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市委2024年乡村振兴“十大行动重点任务”等文件通知精神,强化党组抓乡村振兴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2)研究工作任务。围绕市委乡村振兴办年度“十大行动重点任务”的工作职责和供销社综合改革任务要求,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将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列入“2024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书”的任务目标同向发力、协同推进,形成叠加效应。(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整改情况:(4)加强学习调研。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发〔2015〕11号、闽委发〔2016〕6号和漳委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同时,加强对各县(区)供销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指导,跟踪掌握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和农资经营网点情况。(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6)抓好融合推进。指导各县(区)供销社加强农资经营网点建设,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农资经营网点567个,同比2022年增加140个,全市占比增长1.6%,其中推动114个农资经营网点融入“十百千”工程建设范围。(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未完成)
(8)改进服务方式,提升帮扶能力。印发《关于认线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供销社统计业务人员加强文件精神学习,提高运用信息技术帮农扶农能力;搭建漳州数字供销交易平台,截至2024年6月,数字供销平台交易额2300.79万元,新增服务网点111个,电商从业人数13人;总结2024年上半年电商工作,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引导、助推各县(区)供销社采用建设供销助农直播基地、开展直播带货等多种方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9)加强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向上争取补助资金194万元(其中:省级140万元、市级54万元),用于3个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漳浦县旧镇供销社、东山县西埔供销社、云霄县东厦供销社)、3个市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南靖县山城供销社、平和县九峰供销社、华安县高车供销社)项目建设。目前3个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3个市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正按计划进行建设。(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未完成)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跟踪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并逐步提高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覆盖面积比例。
(11)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对创建的兴泰高速服务区展示中心等5家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无法继续经营情况进行梳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及准确性。(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未完成)
(12)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工作规范(试行)》,印发《2024年度市供销社合作指导科工作要点》,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供销社,要求每月上报《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表》。2024年计划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1家。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1家的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
(13)拓展服务助农增效。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在平和县国强乡开展以“放心农资进万家,稳产保供助发展”农资科技下乡活动,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2024年4月26日在漳浦县石榴镇开展土壤检测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及农产品品牌培育等服务三农方面的培训指导活动,引领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工作。(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14)成立市农资发展协会。2024年3月新注册成立漳州农资发展协会,发挥市农资发展协会作用,对接2024年漳州市片仔癀草(学名:白凤菜)种植技术暨闽台农副产品推介会,做好白凤菜“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申报工作;先后2次参与农资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参与2024年第三届水产养殖(漳州)博览会、“一县一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等活动,努力成为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与纽带。(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15)指导县(区)供销社发展农资协会。结合民政部门对民间性质协会相关工作要求,出台《漳州市供销社关于农资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已成立的县级供销社农资协会要求尽快发挥作用,对条件还不成熟的县(区),引导鼓励加入市农资发展协会。截至目前,市农资发展协会已发展会员92个,覆盖县(区)12个。(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16)拓展经营服务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建设提升经营服务能力的意见》(闽供联〔2024〕28号),结合实施“保供促销工程”,督促县(区)供销社开展经营业务,通过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基层社改造提升,推进基层社开展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自营业务,提高基层社自营比例。截至2024年10月,10个县区供销社均已开展经营业务,113个基层社开展经营业务45个、占比39.8%。(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17)推动企业改革,拓展业务渠道。修订完善《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等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试行)》《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职责机构有关事项规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15项企业管理制度。漳州供销集团在漳州宾馆举办漳州市片仔癀草(学名“白凤菜”)种植技术暨闽台农副产品推介会,在龙文区建立漳供农服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为白凤菜种植户销售鲜草33656.75元;与上海唯丰农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首期合作生物有机化肥166.3吨,制定“百万农资免费送,漳供农服在行动”活动方案;与华安县丰山镇签署乡村振兴服务共建战略合作协议,聚焦主责主业,拓展为农服务领域。2024年6月,将漳州茶厂、步文供销社、郭坑供销社委托供销集团管理,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18)调整经营模式。转变经营理念,增加企业收入。通过参加“一县一周”等展示展销活动,加大漳州茶厂“非遗”宣传力度,扩大品牌影响力,对生产经营模式进行调整,增加茶厂收入。截至目前,茶厂营业额19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9.7万元,比增81.86%。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结合直属企业实际情况,调整优化对外投资合作模式。漳州供销集团就“金谷地”“润投”“天窗坪”三个项目与合作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并提出整改方案,报市供销社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分类调整合作方式。(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4月10日,未完成)
下一步整改措施:通过参加“一县一周”展示展销活动,推动茶厂古城“前厂后店”项目建设,加大“非遗”宣传推介力度,扩大品牌影响力;促进漳州茶厂与漳供茶业公司业务融合,提出茶厂新一轮责任制经营方案,多渠道增加茶厂营业收入。“金谷地”项目,由供销集团与合作公司及省农资公司协商,拟重新调整签订合作协议,参与经营管理,降低投资风险,做到依法合规;“润投”项目,由供销集团与合作公司及多方股东协商,退出股权,撤回投资的10万元资本金;“天窗坪”项目,由供销集团与新茂泰等合作方协商,争取退出漳州天窗坪硒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撤回资本金。
(20)加强指导监督。指导平和县供销社配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对2家农资门市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处罚,举一反三,加强系统内农资门市部监管,悬挂张贴《平和县化肥经营可追溯监管示范点创建标准》《诚信经营承诺书》和乡(镇)、市管所、村(居)挂钩机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22)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召开党组会研究修订《漳州市“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资金使用范围。(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24)加强后续跟踪督导。组织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及各县(区)供销社对项目建设的后期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强化对项目建设申报、审查及项目建设后检查指导,确保项目用途符合规定要求。督促直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改变保供促销项目用途,出租给不锈钢、铁制模具加工厂等非服农、务农经营行为要求作出承诺、期限整改。(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25)修订完善管理办法。2024年6月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储补贴考核办法》,合理设置申报企业条件,让更多优质企业有资格参与化肥淡储工作,建立健全竞争机制。(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整改情况:(27)组织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学习《漳州市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漳州市市级化肥淡储补贴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提高业务工作能力。(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28)开展调查核实,依规抓好整改。经核查,2018-2023年度市供销社对承储企业检查结果与承储企业上报的数据误差值为1.25万吨,市供销社检查的结果与承储企业上报的数据均已完成年度储备任务数,依据管理考核办法可全额给予贴息补助。市龙鑫农贸公司2022年3月小化肥储量少321.72吨,优质肥储量超471.74吨,总承储量超150.02吨,该企业2022年4月上报时间为4月6日,2022年4月3-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节,符合上报时间。根据管理考核办法有关“化肥淡储总量指标”规定,对单个品种储备量不达标但总量达标的情况进行扣分,缺乏精准依据。2024年6月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印发《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储补贴考核办法》中明确:“每月总存储任务量达标但其中子任务量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扣分采取累计制”,今后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检查内容和考核标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0)建立考核机制。联合市财政局制定《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漳州市市级化肥冬储补贴考核办法》,将化肥销售去向纳入承储企业月报台账、市供销社检查内容和年度第三方审计考核范围,考核不合格企业取消下一年度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申报资格。(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2)建立长效机制。对直属企业2019年以来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和先施工后上党组会的项目进行核查。制定《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建设过程相关材料上报要严格按照《漳州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等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试行)》规定执行,规范项目材料上报审核流程。(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3)组织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关于“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业务工作能力。(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34)强化意识,严把工作流程。组织业务人员分析未及时下达资金原因,强化按时间节点、工作流程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意识。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漳州市“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分解下发程序要求。2024年3月省级保供促销专项资金下达后,已于2024年4月联合市财政局分解下达。(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5)核实掌握情况。经核实,2019年以来,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资金未下拨到建设单位共计430.460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17.5万元、市级112.9608万元。(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36)抓好督促落实。2024年6月对还未下达资金补助单位的县(区)财政局发出《关于抓紧拨付2019年以来省级、市级“保供促销”专项资金的函》。同时,督促相关县(区)供销社主动协调当地财政部门,按要求将相关专项资金尽快下达到资金补助单位。目前已督促下达沉淀资金共计204.5万元,其中,省级162万元、市级42.5万元。(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37)加强跟踪督导。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每月上报《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度表》,多次组织到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督导,目前3个省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3个市级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正按计划进行建设。(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未完成)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跟踪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8)总结经验教训。组织学习市财政局、市供销社《漳州市“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加强项目前期调查摸底工作,避免项目因土地纠纷等原因导致影响施工进度。优化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将乡镇惠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纳入2024年综合业绩考核指标范围。(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整改情况:(39)规范工作流程。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保供促销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工作程序严谨规范。(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41)组织项目申报。印发《关于申报2024年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编制2024年合作发展基金年度预算安排方案,支持漳州供销集团人员培训提升项目2.1万元,加强直属企业为农服务能力建设。下一步将扶持步文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基金服务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作用。(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7月10日,已完成)(42)加强基金管理。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漳州市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按管理办法加强基金管理的意识。(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
(三)强化成果转化,推动乡村振兴。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党组工作的长效机制,转化为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转化为把供销社建成更加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便捷高效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的产业融合新体系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绿色生态服务体系,助力我市乡村振兴。